2. 转运护送人员
推荐意见:重症患者的转运应由接受过专业训练的医务人员完成。
转运人员至少有1名具备重症护理资格的护士;
可根据病情需要配备医师或其他专业人员;
必须指定1名转运人员作为转运过程的负责人;
转运中的所有决策均应由该负责人做出;
危重患者,应由护士转运或医护人员共同转运;
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护士不能单独转运病人;
在广州,非急救医疗转运的实际需求主要集中在几类场景。比如患者出院后需要返回住所,因康复需要从一家医院转到另一家医院,或者前往外地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评估和。此外,部分行动不便的老年人、术后患者在定期复查或转往护理机构时,也会借助这类服务。需要强调的是,是否适合非急救转运,应当由专业医护人员根据患者当前的生命体征和整体状况作出判断。
“非急救”并不等于“不需要医疗关注”。相反,这一概念强调的是病情稳定但仍有医疗照护需求。比如,长期卧床的患者在转运途中需要定期翻身、观察皮肤颜色和呼吸道情况;携带引流管的患者需要保证管路通畅;吸氧患者需要留意氧气余量。这些细节都需要随车人员具备基本的临床判断能力和应急处置意识。
从医疗体系运行角度看,非急救医疗转运承担着“分流”功能。部分患者完成急性期后,仍需短期监护或康复支持,但已不必继续占用三级医院床位。通过非急救转运将其转至社区医院、康复医院或家庭,可以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。与此同时,急救中心也能将更多力量集中于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,形成互补。
